我单位开具给A客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了B公司的,这个情况说明要怎么写?


开错的那张发票还没有给B公司呢?A和B是同一个老板
由B公司出具拒收证明,格式如下:
拒收证明
XXXX公司:
我单位是 B 公司,贵单位于 年 月 日 开具的 份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金额:
税额:
以上 份发票,我单位未认证,未抵扣。
以上 份发票,因工作人员失误,误将A公司的开票资料传递给你单位,正确的单位和税号为:
单位全称:
税号: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现根据国税陆铅发【2007】18号文件的规定,拒收以丛巧上 份发票,早郑好并请贵单位按正确的单位和税号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司
年 月 日
单位开具给A客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了B公司的,A客户是不可能入账的,把这张发票作废后重开吧。
一样是开错呀,只是有租宴时是货弊稿银物名称敬饥、有时是数量、有时金额、....开错项目不同而已..

希望能帮助到你!

没有给对方,那就由开票自己写说明,开通知单就可以啦...
简单点的说明:开票员操作失误,需作废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