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已调解后,又评残十级,能否向开车人的保险公司要求伤残赔偿?

有个朋友,在牛肉摊卖牛肉,每月收入不固定,车祸以后肩膀受伤,调解结案,回家休息了两个月。觉得肩膀不利索,去评残了,十级,让老板出了个每月4000的工资条,现在起诉车主和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坚决不请律师,找到我帮忙,想多要点钱,是否可以?保险公司会不会赔?有哪些不利于索赔的条款,麻烦老师详细解答,以便我们做出准备。(本人法律专业,但没有法律实践)
这种类型的案子我以前操作过,主张重大误野悉孝解颂稿显失公平要求撤销调解协议,然后所有陆旁赔偿的项目按照鉴定的相应级别主张即可!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是你方单方面申请的鉴定,诉讼中保险公司可能会不认而要求重新鉴定。希望对你有帮助,有需要可追问!
如果调解时未就相关伤残赔偿达成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明显有失公平的,可以向驾驶人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陆兆信偿。

具体步骤:
1,本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将驾驶人、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2,以早轮原调解协议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原协议
3,提供相关鉴定书做为证据,也猜大可以在开庭后要求重新鉴定
4,依鉴定结果要求相应伤残的赔偿。
可以以赔偿调解协议显示公平,到法院起诉,要求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金。
可以以协议显失公平向法院撤销该协议,并另外给赔偿。
直接按照正常的起诉、举证就是了,最后看法院对证据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