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案例分析(求解)

案例分析题
1. 我国某公司按CIF温哥华向加拿大出口核桃仁,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卖方保证不得迟于12月2日将货物运抵温哥华。请问这是一份真正的CIF合同吗?为什么?
2. 我某公司向意大利商人询购某商品,不久接到意商的3月20日发盘,有效期至3月26日。我方于3月22日复电:“如能将价格降低5美元,可以接受。”对方没有反应。后因我用货心切,又鉴于该商品行情看涨,我方随即于3月25日又去电同意对方3月20 日发盘所提出的各项交易条件。请分析双方的交易是否达成?说明理由。
3. 我某外贸公司与德国商人达成一笔CIF 汉堡的出口合同,支付方式为D/P90天。合同签订后,我方按规定发货,开具90天期的远期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当地一家银行办理托收。单据和汇票寄到欧洲代收行,该商办理了汇票的承兑手续。几天后,货物运抵汉堡港。该商提货心切,出具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取货运单据先行提货。汇票到期时,该商因经营不善,无力付款。代收行和托收行要我方直接联系该商索赔。你认为我公司该如何处理此案?简述理由。
4. 汇丰银行开来信用证(受UCP500约束),信用证中规定七、八、九月每月分批等量装运某商品100公吨,价格条件为CIF巴士拉因两伊战争,七月无船开往该港,八月才有船。鉴于我与伊拉克客户所订的买卖合同中订有不可抗力条款“卖方由于战争可以解除合同或延迟交货”,我公司便于八月份将七、八两个月的货物一次装出,并准备好全套的单据交汇丰银行要求付款,但遭到汇丰银行的拒付。试问:我国的卖方该如何处理此案?请说明理由。
5. 某外贸公司按照CIF术语出口货物一批。装船前已经向保险公司按照发票金额的110%投保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妥后轮船顺利启航。载货轮船于6月13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2100美元。数日后,该轮船在继续航行途中突然触礁,致使该批货物又遭到部分损失,损失价值为8000美元。试问外贸公司能否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赔偿金额是多少?为什么?
6. 法国某公司与德国某公司洽谈出售某种原料产品400公吨,法国公司称:“确认售给你方XX商品400公吨,7月份在汉堡交货,请汇400000欧元。”德国公司复电:“确认收到你方来电,条件按照你方来电要求已经汇交你方银行400000欧元,请确认在6月装船交货。法国公司未回复并以高价将货物卖给了第三方。
根据已知条件,回电下面的问题:
1) 法国公司和德国公司的交易是否达成?为什么?
2) 该案应如何处理?
我会不断追加分数!

跟我老师的答案有很大的不同,没有一道能对的上.不过还是要感谢 meteor_gku
我依然采纳
1、不是。在CIF条件下,卖方只有保证按时发货的义务,而无须保证货物何时达到。
2、交易没有达成。我方22日的回电中修改了价格条款,属于还盘,即成了新的发盘,意方原发盘即随之无效。因此我方25日的去电并不能使交易达成。
3、我方应坚持向代收行索赔。在凭信托收据借单时,若代收行没有征得我方同意擅自让买方借单,应负付款责任。
4、我方应向买方协商,征得买方同意。银行只按信用证规定付款,而不管合同中有无规定。我方没有按信用证规定交货,银行有理由薯搜拒付。
5、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但只能赔8000美元。因为船只触礁造培兄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属于平安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内,而暴雨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不在其范围内。
6、交易未达成。法方来电规定7月份交货,而德方回电要求6月交货,已对法方的发配手袭盘进行了实质性的修改,属于还盘,法方未复电同意,因此交易没有达成。
德方可以要求法方退回400000欧元,或重新与法方达成交易。
分数太少了。。
你的问题太多了。回答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