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前是英国的殖民地,所以这与英国有关。
在西方,法官必须戴假发。假发的流行始于法国国王路易十三,是17世纪社会地位的象征。许多行业也将其用作象征。
然后,由于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的影响,革命党改变了习俗,扫除了各种地位和等级的迹象。后来,只有英国和少数国家的法院系统保持了这种习惯。
包括香港在内的前英联邦国家和地区的英国法官和法官头上戴披肩假发,律师戴小假发,法官和律师穿长袍,通常是黑色的。
这个装饰的宫廷给人一种非常仪式感。
据说,法官如果穿上黑袍,戴上假发,就能隐藏自己的本色,消除私心杂念,成为法治的化身,成为真善美的化身。
这是历史遗留的问题。毕竟,香港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一些公共系统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法律也不例外。实际上,香港法律的起源和完善较早,因为香港的法律制度采用普通法制度。英国的法官在开庭时会戴假发,显然已成为香港学习的地方。英国法官出于各种原因戴假发。毕竟法官是用来惩罚和判刑罪犯的,所以他们也害怕罪犯的报复。如果此时戴上假发,可以有效地使罪犯不认识。这也是保护法官安全的一种手段。后来演变为法庭上的每个法官和律师都需要戴假发。这是为了表现出一种尊重和强烈的仪式感,因为法律是庄严的,需要它的仪式感。而且,香港显然已经接受了这个习惯。律师和法官在出庭时会戴假发。因为在香港人看来,戴假发的法官是更有地位、更专业的法官。因此,一个不戴假发的法官很容易产生误解,觉得自己不专业、不称职。这也可能是一种文化差异。毕竟香港的法律制度是独立于自身的,也受到英方的影响。当然,他们也有自己的想法。现在香港在法庭上戴假发已成为特定规则。如果有一天你在法庭上不戴假发,人们会怀疑是不是出了问题。因此,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已经太久了。有些文化影响并渗透到香港,因此真正的起源可能仍在殖民时期。
法官和律师戴的假发称为司法假发。这顶假发被认为是法律的象征。司法假发起源于18世纪的英国,一直沿用至今。它有300多年的历史。由于香港最初是英国殖民地,香港的律师和法官们长期以来一直使用假发的习惯。在12世纪的英国,假发变得很流行。上流社会的贵族把戴假发当作一种时尚。
人们应该在正式场合戴假发以示庄重。英国法官和律师认为,戴假发可以让法庭显得非常严肃,这样人们就可以放弃分心,公正地审理案件。因此,司法假发的传统已经流传下来。此外,司法假发也成为法官和律师资格和经验的象征。假发越老,就越能说明法官或律师的资格越老,在法庭上就越受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