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相随,莫抛躲。
维修基金在一手房市场需要缴纳,如果是二手房市场就不必再次缴纳维修基金。
因为维修基金是随房屋的易主而易主的。
今后,买房时所要缴存的公共维修基金,将不再按照房款的比例,而是按照每平方米的建筑安装饥差工程造价的比例缴存。建设部28日发布《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管理办法》,于2008年2月1日起实施。
此前,建设部和
财政部曾于2005年对该办法向
社会征求意见,时隔2年,该办法正式出台。据了解,两部门主要是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新近出台的
法律法规,制定了该办法。该办法将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1998年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将不按房款比例缴存 与以往的规定相比,此次新办法最大的变化,就是公共维修基金缴存的变化。以往的规定为按购烂尘皮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存维修基金。 此次的新规中确定,商品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存兄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这意味着公共维修基金将按照住宅的建安成本计算缴存比例。 “按以往的规定,购房者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石家庄市住房局物业处有关负责人说,此次新规确定,商品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缴费金额将会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