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杀警事件当事人的母亲被上海公安送到精神病院治疗,却让上海公安的
法律顾问接受其委托做当事人的辩护律师,这样合法吗?
因为当事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所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激肆汪他必须要有个律师为他辩护,如果没钱或找不到合适的律师,根据“法律援助”的规定,法院可以为当事人指定律师。所以说,律师不一定都是要接受委托的。
另外,明仔间歇精神病人在神智正常时所做的委托是有效的,即便这个人后来精神病发作被送去治雹歼疗,只要委托那一时刻是正常的就可以。
如启中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悄埋山,是不能做出有效的委托手续的。
如果你说的事件属实,那委托是无液晌效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迟睁并委托无效,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同码迹意早唯或者由其监护人委托;
公安机关的任何人员均应当回避本案。
可以啊,,法律援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