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
经济组织、
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省直机关(单位)的人员,在省级及以下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中央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的二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地(市)直属机关(单位)的人员,在地(市)级及以下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省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的二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哪些情形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在省级机关(单位)的直属或派出机构,以及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皮卖哪理单位工作的;
(2)在县以下机关(单位)工作或挂职的;
(3)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劳教所等一线岗位工作的;
(4)各级党政机关(单位)的工勤人员,以及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单燃码位)工作的非在编人员。
3、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9号)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和“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
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
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4、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配卖间和满两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满两年是指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满两年。
15、确认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以什么为凭据?
在职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在编在岗的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档案中的材料确定。其他报考人员以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
保险缴纳记录等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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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同学橡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界定如下: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人员,梁派租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羡型)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5)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截至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时间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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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2、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迹芦厅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姿隐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哗培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