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法律溯及力问题,实行的原则是?

资料说
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但是
08年一道行测题:
我国对法律溯及力问题,实行的原则是:
A.法在任何情况下均溯及既往
B.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溯及既往
C.法在一般情况下均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D.法在一般情况下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答案是D

我觉得两者貌似有矛盾?请问答案为什么选D呢?
选D,樱并稿没有矛盾,D选项就是对“脊孝从旧兼从轻蔽孝”的解释。
从旧,意味着法律原则上不溯及既往。
从轻,意味着为了保护被告人的权益,在依新法做出的判决责任较轻时,适用新法。
从旧从轻原则。就是迹碧说新法没有溯及笑羡力,除非对某一行为的规定,适用新法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利益姿升举,这时可以适用新法,属于例外规定。
法在一雀腔岁般情况下不溯顷睁及既往指新法实施后对还没有判决的案件一般不具有效力。但刑法上的从旧兼从轻原则主要是为了圆颤保护公民权益,因为新法比旧法增加了条款,以前不为罪的现在可能为罪。尽量减轻刑罚!
这其实没有穗梁什么矛盾,法在一般情况下不溯及既往,这只是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它一般不,但是不限于此,通俗一些说就是,丛态保留了溯及既往的权利渗族源,在必要的时候是会的,后面的话就不用说了吧!
D

C意思是说从新兼从轻。瞎扯,胡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