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
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
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按照现有的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于续期的可以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相应土地登记手续。法律没有对费用的交纳作出规定。
民间一直有传言说产权到期后房子由国家无偿收回的说法,这是不了解房地产权利和不懂法的庸人自扰!房地产的权属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产权是属于产权人私人的,永久的。而土地只有使用权,土地的产权归国有,所谓的“产权剩多少年”实际上是指土地的使用权还剩多少年,我国的住房是从开发商拿地的时候算起。
现在的住宅用地,开发商拿地时为了减少成本,一般都只买了50年的土地使用权,加上前期搁置和建成的交房的时间,购房者实际入住基本都只能享受40几年,再转手的话,大多数购二手房都只有30年左右的土地使用期。
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该怎么处理
房屋的使用寿命是根据其设计年限规定的,但因为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期限的,故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可由产权人继续交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该土地或按政府规划收回该土地,但对于地上建筑物目前没有明确的补偿标准。到时候的事,谁知道具体咋定呢,不过国家应该不会让百姓出太多的钱,估计房子还得是您的,现在担心还早了一些。你把心放肚子里,踏踏实实的住吧!!!
自秦朝汉朝以来,中国
历史都实行的土地授田制度,即土地私有制,可进行土地买卖,可以根据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来拥有更多的田地和房屋。从物质生产资料的理论分析,中国历史上所有昌盛繁荣的王朝都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而一个历史王朝的没落都是生产资料制度发生的变更,尤其是采用国有制后或集体制后构成生产力积极性下降和生产力下降国力降低。因此,中国目前实行的土地国有制度,有着它存在的历史背景,如同汉朝一样,见过开始为了巩固国家的基业和发展,采用中央集权的土地国有制,而在国家建立发展一段时间后,汉朝实行了土地私有制,开启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盛世-文景之治。根据历史的发展,以及根据社会文明的进步来看,中国未来土地会进行私有化的变革,否则中国社会的发展失去了最原始的力量基础。房屋70后土地制度如何,由是否需要让一个国家长治久安来确定,因此实行私有制也是世界文明进步要求和标志。
还可以继续使用,但是没有出售权利了,如果没有在拆迁范围是没有什么问题,我们现在买的房子只是租用了国家的土地70年,不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