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我于公司签订三年的劳务合同即将到期,我有意向于公司继续签订,并已有书面申请,但是公司通知终止劳务合同,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吗,怎么赔偿?
是劳动合同吧?不是劳务合同哦。

按你说的情况,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每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平均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剩余不到6个月的补半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灶段定终止(即 劳动合同期满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哪辩稿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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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实是“劳务合同”的性质,那就不适用上述法李孝律规定,要另当别论了。
公司不续签的话,需要按工作年限赔偿。
1、劳务合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的合同,双方不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因此没有补偿金之让州所。
2、劳动合同的自然到期,是没有任何补偿金的。
3、无论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的签订坦庆蔽前提是双差春方协商一致,一方的不同意,都不能达到合同签订的目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敏敏乱桥档补偿吗拿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