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个用工单位发生两次10级工伤但是签的是不同的合同怎样解决

2012年1月发生工伤,11月鉴定10级伤残。同年12月31日与第一家管理公司解除合同后,签了另外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2013年1月又一次发生工伤,7月份鉴定10级伤残。但是在同一个用工单位,怎样解决
与第一家解除合同时10级工伤的问题就应该解决完毕了(工伤保险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离职时工伤保险给付的医疗补物友助金和单位给付的就业补助金)。第二次工伤没有离职前只能获得工伤保险支付的一次性御薯伤残补罩拆槐助金,另外两项离职时才能拿到。
两次工伤没有什么关联,各自不发生关系。
这个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为准。
二次工伤就按二次来解决,享启团枯受二次的工伤福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悄洞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职工再次发生工或皮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