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如何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需要那些证件,需要本人亲自去吗?一、所需证件材料:1、《派遣报到证》(复印件)2、市人才交流

一、所需证件材料:

1、《派遣报到证》(复印件)

2、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劳动部门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入户证明》

3、《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入户者需原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如在院校未领证者,需有院校的相应证明;如遗失证者,需办理报失手续)

5、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证明及入户《户口籍》。

二、程序:

1、市外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2、市内迁出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应注意的问题

根据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身份证姓名只能是其户口“姓名”内容,不能制作“曾用名”等其他名称,因此请同学们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一定要仔细检查;

制作身份证,是以本人户口为依据,因此户口迁移证所填内容一定要与本人学籍资料所填内容相同,以免对您在校的学习,生活带来不便;

学生在校期间无特殊情况,其姓名、年龄等户籍内容一般不予更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