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北京一单位工作14年7个月,单位一直给上社保,合同每年一签,在这个单位每天工作12个小时,没有休息过一天。冬季供暖时负责烧锅炉,白天除了工作12个小时,晚上还要查看锅炉房。星期六,星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也从来没休息过,也没有请过病假和事假。突然身体不适,检查出癌症,是肝癌,2个月后去世。
(1)其家属可以向其单位要求哪些
经济补偿啊?有哪些种类的补偿?
(2)可以追究单位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吗?
享受
医疗待遇,可以领取丧葬费。不是工伤,也不能追宽好孙慎链究单位的责任,单位可给予人道主义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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