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奇闻 祖孙抬驴 祖孙抬毛驴



    鲁迅曾讲过一个印度故事,爷爷和孙子去赶集,爷爷骑在驴上,孙子在下边走,有人看了说,爷爷太不懂事了,让小孩子走路。爷爷听了以后,赶快把驴让给孙子骑。又有人说话了,应该照顾老人嘛,为什么孙子骑驴呢?爷爷和孙子听了觉着一个人骑驴总不大好,于是两人都骑在驴上。谁知又有人说,两人骑驴不是要把驴压死吗?爷爷和孙子听了,就把驴捆起来抬着走。

    这个故事反映着哲学中动机与效果这对范畴的思想。所谓动机,即是引起人们进行某项活动的主观愿望、设想、打算,它是属于主观范畴;所谓效果,则是指的人们进行该项活动所产生的某种客观结果,它是属于客观范畴。由于人们看问题角度不同,所产生的动机也不同。因此一个人的主观愿望和设想,只要顾及到一定的效果,就应当坚持独立的见解。人不能缺乏应有的自信和主见。当断不断,必受其乱,遇事盲从,屈服某种压力,受别人左右的人,他所做的事情不会有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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