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老汉很能勤俭持家。他勤劳而节俭,日子越过越好。为此,乡亲们送给他一块写着“勤俭”两字的匾,表示对他勤俭美德的赞赏。后来,老汉死了,他临死前将两个儿子叫到跟前反复叮咛,要他们按匾上的字做。两个儿子听从了。
老汉死后不久,两个儿子就分了家。在分家产时也把匾从中锯开,老大分到了有“勤”字的那一半,老二得到的是“俭”字那一半。当他们开始自己过日子后,都想起了父亲临死前的嘱咐,决心按匾上的字去做。结果,老大记着“勤”字,非常勤劳,但俭而不足,结果是入不敷出,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老二呢,光“俭”不“勤”,懒于耕作,分的家当很快就坐吃山空,最后只好靠讨饭度日。
这个故事说明矛盾着的事物又是统一的,彼此互为条件,互相依存。如果一方孤立起另一方,它本身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这就是矛盾着的事物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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