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后的档案保存问题

各位好!我是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西班牙语的,明年毕业。我学姐说她找到了个一般的工作,单位也要她的档案,她也从来没听说有档案的事,。我想问问,我毕业后档案在哪里,用不用自己操心保管,或是转回自己的家乡人事部门保管,毕业后要办哪些手续?比如国内的大学有报道证啥的,我们呢?
感谢您的回答!我是高中毕业, 参加全国的高考,报了个提前批次的本科的公派留学项目,我从来没想到有 档案的事,不知道高中时的学籍咋办的,也不知道我们出去时有没有档案,我们一起去了很多人,签证等都是国家统一办的,自己啥事没管,也没给我 们机会管这些事,今天想起档案的事,很急,怕以后万一考公务员啥的,没档案呀!我想问,我高中的档案能随着高考转移吗?在原高中吗?

常见的留学生档案保存方式有两种 :

1、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街道办事处保存;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保存。


最后一个问题,报到证。我也是海归,我们没有报到证,国内的大学生要用的。咱们呢,到时候,认证出学历,认证的学历就相当于我们的报到证。-------------分割线------------档案问题,这个要从你出国前待的地烂液方着手调查。我出国前工作过,档案就从本科学校,转到了单位。后来辞职出国,档案被单位发送到了我家乡的人才市场(也可能叫人才中心?)存放,而且我在国外这段时间,档案是一直放在那里的,会收费,但是不贵。等我回国后、找到工作,档案会再次发到新的工作单位。---------------分割线--------------档案这个东西,是Chinese特色的,从小到大,一直跟着当事人,我们理论上没有权利浏览自己的档案,都是学校和单位的人事科之间转来转去的。-------------分割线---------------但是很多人都没听说档案这回事儿,现代社会越来越多元化,很难按照以前死板的老套路限制所有人。甚至很多人,上班很多年连自己户口在哪里都不知道了。。。所以,你说档案未来有没有用,我也没法说;但会不会影响找工作,我觉得会,因为不管哪个单位的人事科或是叫得装逼一点“HR”,他们都懂档案这回事儿的,找工作时,不交档案给他们,估计说不过去。----------------------分割线-----------------根据你的补充,1、吵历颤我觉得你的档案应该很安全,因为是国家牵头办的项目,档案应该按“程序”走的;即使出升败了什么问题,那肯定也不止你一个人,会有人替你们出面解决的。2、如果你硬要找找看,那应该从高中找起,问问高中他们在你毕业时把档案发给谁了?3、我推测,你这个公派出国项目不是一般的留学,可能涉及点儿“国家战略”之类的,所以,可能您们的档案有特殊的规定,或是,根本就没有档案?呵呵呵。。有的东西我就不细问了,如果你调查档案的时候,官方给你答复很模糊,建议你也不要多问了。。

常见的留学生档案保锋侍盯存方式有两种 :

1、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街道办事处保存;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保存

留学生也是有国外学历的报到证的,没有应届和往届的需求。需要你找到你国内的档案,办理人才存档,并且要有国外学历的认证报告和成绩单,如果单位是银和谈唯国企事业单位或者可以解决你的户口问题,那么你的报到证就由单位出具接收函,到留服中心办理即可。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国家级留学服务专业机构,留学人员档案室是留学人员人事档茄派案的专门管理机构,可“一站式”办理
(1)开具各种人事证明;办理公民因私出国(境)和往来港澳政审手续;
(2)办理出国留学手续;
(3)办理留学人员所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认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迟粗权“中心”负责认证留学人员所获国外学位、学历证书)事宜;
(4)记录留学经历,完善留码纳镇学期间档案办理档案转递;
(5)办理回国工作派遣、落户手续(国家授权“中心”在全国范围内解决学成归国留学人员的工作派遣和落户问题)。
留学归国人员档案存放有着落
随着我国出国留学工作的不断发展,自费出国留学人数不断增加,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档案的存放和管理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工作方针,解除留学人员的后顾之忧,方便他们办理出国手续和回国工作派遣,经主管部批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1997年成立了留学人员档案管理办公室,专门从事留学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据了解,目前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档案管理人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些由于有政策不够协调,有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尚不能选择委托管理人员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致使他们在档案转递和充分享受国家留学政策等方面遇到了很多麻烦。比如在京有些学校、单位坚持把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作为无业人员,将北京籍人员的档案转往街道办事处,将在京外籍人员的档案转往原籍,使他们在办理出国留学手续和回国工作就业手续时遇到很多困难。如果本人坚持将档案调出街道办事处,即使本人还在国外学习,也必须凭招工证明办理就业手续,人为地造成了档案材料的不实;回国后,不管他们取得什么学位,仍按无业人员就业渠道办理招工就业手续,影响了他们正常的在全国范围内的就业派遣,也挫伤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热情。
二是由于有些学生和家长对人事档案管理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缺乏认识,将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放在自己家里,以至发生档案遗失或永远无法传递的情况,为学生日后回国工作甚至个人生活带来后患。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1996年12月颁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指出:“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均属于流动人员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应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广大留学人员迫切希望有关方面落实上述文件精神,让他们在出国留学和回国工作的道路上多一些方便,少一些麻烦。中组部、人事部的规定还强调,严禁个人保管人事档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特别提醒留学人员及其家长,不要人为地为自己或子女制造困难和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