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死亡赔偿金是一样的吗?

如果不是一样的,那达到怎样的标准才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这项赔偿?谢谢!
二者是不一样的。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世咐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亏中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搜空纯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也无法予以赔偿。立法上设立死亡补偿费的 目的在于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抚慰死者家属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弥补死者家属所受到的相应的财产损失。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两种是不一样的,具体也没有统一的标准。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也是因地因人而异,基本费用是丧葬费、子女或父母的抚养、赡养费以及一些其他的直纳拿接损害赔偿,这个是在我国法律里有明确规定的。但精神损害缺搭抚慰金的说法,我国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目前还处于建立阶段洞扮搭,通常是以具体的损害要求赔偿,功能和精神损害赔偿差不多。比如被惊吓后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名誉损害等等,这些在法律上有直接的惩罚,所以是没有统一标准的。
不一样,完全是不同的赔偿项目。不构成刑事案件的可以同时要求,构成刑事案件的没有精神损失费。
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