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汇票的出票人是主债务人?为什么不是付款人?


两个原因:
1、因为票据的基础关系。票据的签发一定敬禅是基于某个基础的交易,而闷答出票人亮罩尘一定是这个交易的付款义务人,出票人以票据支付履行义务,当然是主债务人了;
2、在票据法律关系中,支付汇票金额的义务是出票人,付款人只是接受出票人的委托,代付款人支付而已。因此,付款人不是主债务人。
因为汇票都是企业出票,付款人是银行或企业的开户银行,敏缓所以汇票被拒付,肯定是找出票人,银行只是充当中介,如果是付款人,那不是把银档局行也扯进去,你们企业的经济往来关我什行拿让么事,我知道充当付款的中介
有这么一句原话:商业汇票一经承兑,承兑人就变成了票据的主债务人。希望有帮助
注意几个知识点:
1.汇票的定义: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出票人的出票行为对其的法律效力:
担保承兑和付款(是一种担保责任)。当汇票付款人或承兑人因破产或死亡等原因无法承兑或付款时,持票人可向出票人行使追索权,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余罩的第三方。
3.出票行为对付款人产生的效力:
在汇票被承兑前,出票行为只是出票人一方的行为,付款人无付款责任,只是对使其处于可为出票人付款的地位。只有取得这一地位并蚂毁清经承兑后,付款闷前人才成为主债务人。
根据以上即可理解
汇票承兑前,出票人是主债务人。承兑后,承兑人(付款人)是主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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