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陆居民往来
台湾通行证》不慎丢失了,我户籍地是
山东菏泽;工作所在地是
河南郑州。。 06年因工作原因赴台,才在郑州市出入境
管理处办理的证件。但是现在我要过去我女朋友(台胞)那边,她帮我申请的入台证也已经拿到;只是要补办《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可是我去郑州他们说要回户籍地办理,我打电话给菏泽他们说要在原签发地(郑州)办理;搞得我不知所措,到底在哪里办啊;都没有规定吗???
遗失补证办理流程:
1、紫本本遗失后,要尽快到遗失地派出所报失,开具报失声明,妥善保存;
2、预备赴台前,携带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赴台证件(有纸的拿那张纸,就是那个盖小蓝章的旅行证副本,已经有本的拿本)
(4)遗失地派出所开具的报失声明
到户口所在地运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3、身份证、户口本、赴台证件交复印件,验原件,报失声明交原件;
4、办事人员联网核实后受理,15个工作日后取证。
有一点说明一下:现行旁没早的法条规定遗失补证只需要出察源具报失声明,但未来也许会要求登报声明,所以如果不麻烦的话,重要证件遗失,还是要登报一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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