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不是正当防卫,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向的区别:首先,对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不作为排除危险的惟一方法时才能实施;而正当防卫则无这样的要求,即使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用其他方法来避免损害,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其次,对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慧宽派的损害,允许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巧悔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前贺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1.二者的法律规定: [1].紧急避险 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 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2].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的人 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烂仿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扒耐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二者的区别: [1] 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他人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一种危险,包括自然灾害等非人为的损害。 [2] 限度条件。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或等于所要保护的利益,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等于更不能大于饥此纤所要保护的利益。 [3] 限制条件。紧急避险要求必须是不得已的,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而采取的。而正当防卫则无此要求。 [4] 对象条件。正当防卫要求打击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而紧急避险则可以是无辜的第三者,二者损害的对象是有原则区别的。 [5] 正当防卫没有类似第21条第3款的限制(即主体条件的限制)。
我想概念我不用给你复制了吧。 我就给你自己打字来解决你的迷惑 紧急避险把人强奸了有可能不犯法。例如:在公共
汽车上芹早你被抢劫犯拿着枪指着你说,给我把那个女的强奸了(那女的在车上) , 而你不强奸就会被枪打死,这时候你强奸嫌茄雀了那女的 (属于紧急避险) 不犯法。因为你纳慧的生命比那女的性权利更有价值。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 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而防卫过当就犯法了。因为防卫过当是针对自己来说的。所以不会不犯法的。 如果您理解了 请采纳我 。我也是学法学的。过司考了。。交个朋友
麻烦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