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在2013年3月20日借款28万,约定2013年4月10日归还,并以自己房产车存款等抵押,并保证到期不还,自愿将自己财产清偿此债务。多次追要无果,请问现在能否起诉,是不是过了诉讼时效?谢谢!
一般诉讼时效是两年(包括借款纠纷),从约定还款期,或者对方曾经答应延迟后的新日期或能证明你追要过的日期开始重新计算两年。
当然,现在既然已到了还款期,那么你可以诉至法院要求他归还借款。
不过,原来的“到期不还,自愿将自己财产清偿此债务”的约定无效,因为
法律禁止在签订抵押合同的时候就有这样的约定(见下面法律的第四十条)。如果到期对方没钱归还,这时候才能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见下面法律的第五十三条),经双方另外作出新的协议,可以将抵押物折成价款作归还。
如果对方不愿意定新协议,那就等法院判决后拍卖该抵押物来优先受偿了。当然,如果抵押物的价值超出原先的借款数额(包括利息)的顷胡,只能将抵押物中按实际借款数额的部分来清偿,而不能拍卖或变卖所有抵押物来超额偿还,因为,这个,法院是不支持的。
以上两种情况均可李慧以同时诉至法院,等判决胜诉后申请执行。
另外,要知道的是,法律规定,房屋、
汽车等特殊财物的抵押应当到相关住建局哪乎答、车辆
管理所等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从登记之日起才开始生效,否则原先的“房屋、汽车”的这部分抵押约定的内容是无效的,就只剩存款的抵押部分有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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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
第四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仍然在诉讼时效以内,建议提起诉讼。
你好,一般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为搏迅两年。你的情况在起诉期内,可以放心。若案件复杂,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办毕银搜理诉讼事宜。手历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谢谢。
没有过时效。
但是不知道抵押办友空理了相关手闭斗续好态瞎没有。
可以去法院起诉,查封冻结他的财产。
没有过,可以诉讼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