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职工薪酬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写事业单位发放工资时,以前是不需计提,直接走事业支出和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发放工资时,以前是不需计提,直接走事业支出和银行存款科目就发放了,现在相当于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计提一下,然后再发放,养老保险、公积金等缴纳跟着工资一起走,具体分录如下:

工资分配时,借: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
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
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
事业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退休工资及补贴
事业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住房公积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零余额直接支付工资部分)
银行存款
1、长期临时人员工资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科目中核算,所以发放时,借: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长期临时人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正式人员工资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计提时,借: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实发工资 、医保、公积金 贷: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 发放实发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实发工资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社保缴纳时,借:其他应付款--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医保 借: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公积金缴纳时,借:其他应付款--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 借:事业支出--对个人和家庭支出--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借: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