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代理商->经销商->最终用户,企业需给代理商开发票,代理商给经销商开发票,经销商会给用户开发票!



这样税是否会重复收取,是否涉及到退税的事情呀?请帮忙解答一下吧!
如果是增值税空烂滑,纳税不重复,只需要交纳增值部分的税款,也就是说,斗腊进项税可以抵扣(历氏一般纳税人)。
如果是营业税,纳税是重复了,因为营业税不能抵扣,各个公司的都要按收入计算一遍营业税。
如果没有税收优惠项目,不涉及退税。
不存在退税问题,进项可以冲抵,具体的税收政策描述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