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以“工作态度”不好这样的模糊理由辞退,我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期是2011年8月9日到2014年8月8日为止。2013年4月1日公司向我提出辞退的要求。我知道好像合同期不满时公司会有几个月工资是补偿,但不太清楚是补偿基本工资还是每月的实际工资。我的基本工资2500,最近一年每月实发的工资大概是5500,扣税扣
保险加
交通补助、饭补助后实际到手大概5300左右。我没有工资条,但每月都有固定的工资卡,应该可以查到工资转账的纪录
现在主要想了解的是
1“工作态度不好“这个理由对赔偿有没有影响
2现在被辞退的话公司应该怎么补偿
3和公司交涉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事项,需要保留什么证据
4如果交涉不成功怎样劳动仲裁
拜托了,回答时最好能把相关的
法律条文引用一下,以便我打印出来备用。万分感谢
我这只有30分的积蓄了,全都拿来了。希望能得到满意恢复呀,谢谢啊
请问说的补偿2个月工资,这个工资数是怎么计算的呀,我的工资是基本2500加绩效3000。现在公司方面说只赔偿2个月的基本工资,也就是2500*2。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这样呢?
公司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皮镇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应该这样做:
1、经劳动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拍圆济补偿金 ,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补偿金。
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除名、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袭握塌因此,劳动合同虽由企业人事保管,你不必太担心。
3、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保留好劳动合同等能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猛世系的证据,单位以态度枝兄肢不好解除合同时违法的,可以获得
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尘昌标准是2个半月的双倍工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福利待遇。
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辞退职工,应当支付补偿金,标准是每工作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不足半年的桥衡,按半个工资进行补偿。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可以依据劳动闹戚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双倍赔偿金。工资标准为解除合同前敏弯做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你自己上网就能找到。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肆手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旁举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运雹碧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兄迅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灶瞎,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隐尘空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