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美容院上班,上班前她们让我交了400元耗材费和200元工作服押金,试用期一个月,保底1500,签了合同,现在试用期一个月快到了,我想辞职,但是这里的员工说第一个月工资要押着,拿不到怎么办
这家美容院的做法是违法的,在试用期,你可以提前三天左右提出辞职,并要求念闭届时支付你的工资和退还你所交的费用和押金。如果衡高斗美容院不同意咐磨你的诉求,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下法条供你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
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那会死违法的前册,你可以拿到工资的,拿不到去劳动局就可以啦李谨。慧扰宏你这样说老板想了后,肯能会考虑的嘿嘿,信贷回答。
找劳动仲裁啊,如果在试用期内,去留双方都是自愿的,用工方式不能扣押工资的
到劳动局去告他,注意收集证据,例如交钱的收据,上班一个月的证据
去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