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函〔2010〕220号第三条就
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问题规定:(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
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这是不是说
财务费用、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之和只能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如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支付土地使用权1000万元,开发成本为800万元,财务费用100万元(利息支出),管理费用220万元,销售费用80万元,假设无其他费用。计算土地增值额=3000-(1000+800)*1.2-(1000+800)*10%,这样计算对不对?
你这样算正确。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有关费用扣除的规定: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团芹念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
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塌困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这个(一)指的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指的是(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首歼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房地产企业(一)(二)可加计20%:(1000+800)X120%=2160万
开发费用的扣除限额为:(1000+800)X10%=180,实际费用合计为400万,不可以全额扣除,只能扣除180万
增值额=3000-2160-180=660万
国税函〔2010〕220号:
注意: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慎滚,按照以上方法扣除。
本条只是针对利息支出稿孝枯或扣除利息键洞的计算方法,不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也不是全部的财务费用,只是财务费用中的利息部分。
根据相关规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主要有: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雀皮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樱知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脊岁消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
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第(1)、(2)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第(1)、(2)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你的账上能清晰反映利碰圆息支颤吵迟出,就不能按10%计算,只能按实际利息支出+5%*(土地使用权茄李+开发成本)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房地产开发成本;3、房地产开发费用;4、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加计扣除1+2金额的20%;5、相关税金
房地产开发费用如誉谨果不能按项目分摊或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可扣除金额为(1000+800)*0.1=180万元;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加计扣除的金庆厅基额为(1000+800)*0.2=360万元
不考虑税金增值额为3000-1000-800-180-360=660万元
增值额占可扣伏哪除项目比例=660/(1000+800+180+360)=28%;增值额占可扣除项目的比例低于50%适用的税率为30%
土地增值税税额:660*30%=1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