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这个情形的最基本的内。与2\对于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则不属于本项规定的情形。
这两条不是自相矛盾吗
我单位是股份制企业,05年改为民营企业,现在订合同时老板认为连续工作时间应从05年开始计算,这样没有荷合这条的
企业转制能视为另一个新企业吗
企业转制,不能视同另一个新企业。
关于劳动合同法问题,你说的第二点全文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如汪的。
前置条件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渣誉仔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虚好时。如你不属此种情况,则不存在问题。
这个问题真不好说
还是等专家来解释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