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借款期限将近两年,请问不会超过追溯期吧???(当初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
银行好枣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
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因此,你们借贷利息约定受
法律保护;借条凳斗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在什么时候均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偿还,但最长时效不超过20年。请参考:《民法通则》137条:“第一百三十七枣袜磨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你好,首先利息达到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以内时受保护的,超出的不被保护。岁猛迟比如说年利率是3.5那么4倍就是14%,那你的月息就是受保护知指的。所以一般银行利率在3以上你的都是受保护的。
第二 法律来讲借条还是有效的,但由于法律条款和很多司法解释也要受当时法官和律师乎李的影响,所以最好重新写一张,直接把之前的利息也写在里面,这样
保险些。
看你这个约定是和什么单位订立的啊,民间借贷可能不受保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