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方说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收到,但是我公司已经申报销售,现在购货方要求我们去税务局开个证明,证实这份发票已经报税,并且把这份发票复印一份盖上章给他们,他们拿去到税务局抵扣,可是说明情况怎么写,请帮忙谢谢
情况说明
xx国税局:
我局所属xx公司 年 月 日开具的购货方为 xx公司的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金额 元,税额 元,货物名称: ),已经向我局正常申报纳税。特此证明。
Xxx国税局(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证明由你的主管国税局出具,应加盖其公章。你可以打印好,让他们审核后盖章。
说明
上海XXXX设备有限公司于2012年03月14日为 XXXX商贸有限公司 开具了一张金额RMB **,***.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为********),并于当天将发票随货寄出,但因快递人员疏忽,造成发票遗失,我司证明该发票尚未进行抵扣、未做帐,特此说明。
XXXX商贸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日
就这样就行,让购货方盖红章寄过来,把原件随同申请资料一同拿到税务局就行了
你这个问题问得不是很清楚,如果是关于最高限额的请参考以下的:
1. 刚转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税务局不会给你们最高限额的,专用发票顶多是十万元版,从小规模转入辅导期都是万元版的,很少有一下子给十万元甚至更高的,除非是你们年销售额已经达到了300万,或者一笔合同标的额在50万以上,但这个限额也只是暂时的。
2. 如果你们企业在当地是那种呼风唤雨的角色的话,才有可能给你们批的,税务局就是要抓专用发票这块儿的。
3. 写最高开票限额申请书的时候要着重写你们销售额已经达到了多少多少,因为业务在不断扩大,合同金额都比较大,必须要提高开票限额这样的字眼儿,最后也要保证会及时申报纳税,账务清楚等这样的保证。
4. 也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的。
购货方首先要到当地税务部门了解具体操作程序,应该是按发票丢失程序处理,具体必须咨询主管税务局后再操作,再要求销货方配合取得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