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企业注销时固定资产是否要处理
您好:增值税纳税人在处理固定资产时如发生销售和视同销售行为的,应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州扰碰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册谈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李仿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