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后,小规模纳税人交纳增值税,并交纳相应的附加税即城市建设税(7%或5%)和教育附加费(3%)。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在“增值税”和“营业税”基团羡础上交的。既然有增值税,那肯定就要交的。
城建税=增值税*7%=8737.86*7%=611.65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8737.86*3%=262.14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8737.86*2%=174.76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无论是自己开票还是按现行规定需由主管国税局为其代开发票的,主管国税局应当在代开发票并征收增值税(除销售免税货物外)的同时,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如果发生退货,已代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可以向地税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下期应征收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扩展资料:
一、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肆灶税率称为征收率。
考虑到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且会计核算不健全,难以按增值税税率计税和使用增值税专用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建议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律调整为3%。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只能够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有三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
查账征收: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裂或扮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查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定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
三、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