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小厂上班干了一年多了,没有签任何合同,前几天给老板说不干了,没有说书面申请,他说要扣我的压金,和我缺班的罚金。这样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权。请帮帮我,急!!!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薯誉神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数亏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第(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第(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第(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第(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工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根据《民法总则》的虚缺规定,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慎缓悉宽乎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哪闷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
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这种情况很麻烦,因为没有合同就没有依胡者据来证明你所说的是事实,
只能慢慢同你们老板商量,看能否争取回你的工资,建议下次无论
进任何单位工作,一定记着签劳务合同陆做液早物。
扣押金不合法应当足额支付工资
纵横法律网-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任爱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