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计以前年度少计成本所得税问题

以前年度少计了成本,就是多交了所得税,不知理解是否正确?
如果单纯是少计了成本,不用做调整,因为已经结转到本年利润,且年底结转到未分配利润了,随着销售,这些成本会计入本年度的,所以,所得税不是多交了,而是提前交了,这种情况属于时间性差异,不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