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赔偿
培训费,主要考虑两点:
1、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否签订了培训服务协议,约定了培训后员工应在用人单位的服务期限,并提供相关票据证明产生了专项培训费用,企业内部的岗前培训通常是员工正常福利,不算费用。
2、员工是否主动离职?离职的时候是否未满约定服务期?培训服务协议中规定的赔偿条款是否合法?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