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应当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如团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告碧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袜橡举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您好!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但是我们国内却出现了首例土地续约成功的案例。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就是国内第一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该项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同一栋楼内,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最早的20年产权部分早已到期。
为此,当地政府出台的《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最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
按照该《规定》,国际商业大厦产权到期的房源,都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续期,也令众多商住项目看到了续期的重要依据。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尺握亏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意思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陵神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深圳到期房产的特殊性较强,而且混杂了商业和居住的土地用途,对于其他地域处理该类问题的参考性并不大。事实上,住宅住户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国家政策规定可以自皮绝动续期,在某种意义上即不用再续费。商业和工业用地则依照规定另行处理。深圳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恐怕是涉及非住宅用途,因此需要补缴出让金,这需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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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怎么办?专家的意见也不统一,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自动续期: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认为,目前,关于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续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闹早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专家田传浩表示:“土地出让年限的利益落差是由地方政府当年决策造成的,如果让现在的住户来承担成本,既不公平也很难实施。液手雀”
  2.补出让金差价:土地使用期限规定20年和70年,其出让金是不一样的。政府出让20年土地使用权,续期如果不补交出让金,政府的利益会受损,而且对其他已经缴纳70年出让金的业主也是不公平的。有专家指出,约定20年以及没有达到最高限70年的,首先应当自动续期至70年,同时补交约定年限与70年土地使用权期间的出让金差价。
  3.费改税:对于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的薯举房产又该如何续期?应有偿还是无偿?杨立新认为,有两个办法可供选择:一是免费,让利给业主;二是费改税,不再收取出让金,而是由取得永久性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向国家缴纳税金。

法律规定是,土地使用迟袜派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好改前一年码贺提出续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