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公司假期
管理条例中规定,符合晚婚条件的员工给予23天婚假,自结婚证领取日期起一年内申请有效。因去年结婚时被告知入职不满一周年不在享受范围内,故一直没申请婚假。因现在结婚证日期尚不满一年,故提出婚假请求,公司以人员不够为由,不允许休假。请问,如果不休婚假,可以享受23天婚假的基本工资补偿吗?相关
法律依据是什么。 如果可以,又该怎么申请呢? 如果不可以,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婚假是法定的,用人单位的规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你可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决定什么时间休婚假,不必用人单位批准。如果因此扣发了你的工资,那就是克扣工资,如果因此解除了劳动合同,那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扣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下面都有应对的方法。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悉誉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歼镇劳动者,也无需支付
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睁改段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或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可以申请补婚假工资,直接向公司人事部门申请就可以。
《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但是如果公司合同规定给予23天婚假,没有违反规定,合同有效,按23天执行,如合同没有入职不满一周年不在享受范围内的条款,可以申请补休假,如果不补休婚假,可以享受23天婚假的基本工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穗历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信枯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
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滑族洞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