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
经济和政粗笑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据史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大业五年(609年)正月,又诏令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骄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等4科举人。这些虽都是临时取人之法,尚未形成余猜制度,但分科举人的特征,以具科举制的雏形。大业年间,隋炀帝还曾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去士,这标志着科举制已经诞生了。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
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
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时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竖凳型,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
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他即位后,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
▲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朝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
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族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
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范进中举”这个片断选自《儒林外史》的第三回“周学道校士拔真才,胡屠户行凶查捷报”。这一回写的是范进中举的故事。小说描写
广东学道周进,到广州上任,先考两场生员,考完两场以后,第三场是南海、番禺两县的童生来进行考试。童生里就有范进,范进考完这场考试后就进了学,取得了第一名,人们称他为“相公”。范进进了学以后想进一步考举人,考上举人后人们就会称他为“老爷”。
中举是科举考试的一个过程,在我们讲评这个故事之前,先简单介绍一下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
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举的初步考试有这么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做“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做“秀才”了。范进是多年的童生,最后终于考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这也是一个选优的过程,这叫“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大的考试,叫“科试”。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为了推举举人考试的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范进刚好赶上童试这一年也是科试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试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这是科举的初步考试。
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它也有三种: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举制度规定,举人可以到吏部注册,可以取得一定官职,可以当县官了。当然这个职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额。举人的名额很少,那么举人当中候补做官的人就更少了,这样就往往有候补官。这是第一种乡试。接下来是会试。会试是紧接着乡试,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举行。乡试是头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试,叫“春试”,这就是会试。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进士,进士每年的名额大概有300名左右。会试考完以后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殿试,在会试以后的第二个月,大概在4月份前后。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考试,考中后就是钦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了。
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
明、清是科举制度极盛时期,科举考试制度更加严密和完备了。同巧段帆时,明、清也是科举制度走向衰亡的时期,弊病更多,消极作用也愈益严重。下文以明代的科举制度为主加以介绍。
明代最低一级考试为“童试”。应考者为各州县的“童生”。考试内容为“四书义”,即下文所述的“制义”,以及“试帖诗”。考取之孝雹后就可以“进学”为“生员”,即准其入府学或县学读书,准备参加高一级的考试。只有考取了“生员”,才取得了正式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童试”合格是一生功名的起点。“生员”又称“庠生”,俗称“秀才”或“相公”。生员分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膳生员,每月由公家供给粮食,有一定名额,简称“廪生”;其次是增广生员,简称“增生”;新入学的称附学生员,简称“附生”。后二者不廪粮。生员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生员最重要的考试为学政(主持一省儒业和举业的官员)所举行的岁、科两试。岁试是学政按临地方所举行的考试,科试为选拔生员应乡试所举行的考试,按考试成绩黜陟。这样,学校和科举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了,科举必由学校,进学成了科举的必由之路,这是明清两代科举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
当时,凡未进学而尚在应考生员的人,无论年龄大小,自壮艾直至白首老翁统称儒童或童生,俗有“七十老童生”之说。而一旦考取了秀才,就能享受一定的特权,如豁免差役田粮,各衙门官员以礼相待,见官不跪等等。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的故事,一开头写“范进进学回家,母亲、妻子俱各欢喜”,后来,当范进想去乡试向丈人胡屠户借盘费时,被胡屠户一口啐在脸上,骂了一个狗血喷头道:“不要失了你的时了!你自己只觉得中了一个相公,就‘癞蛤蟆想吃起天鹅肉’来!我听见人说,就是中相公时,也不是你文章,还是宗师看见你老,不过意,舍与你的……”我们只有了解了有关“童试”的一些知识,才能更透彻地读懂这些章节。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乡试考三场,首场试四书义、经义;第二场试论、判、及诏、诰、章、表选其一;第三场试经、史、策。三场之中,所重视的在首场,人们通常称明以时文或四书文取士,是就其所重视者而言,并非说时文以外就不另考其他文字。明洪武十七年规定逢子、午、卯、酉之年举行乡试,即通常是每三年在南京、北京和各省省城举行区域性的考试。应试对象为国子学生员和府州县学生员中之学成者,儒士之未仕者,官之未入流者,都由有关部门选拔上报。而那些罢闲官吏及倡优之家和居父母丧者则不得参加考试。乡试因为都是在秋天举行,称为“秋闱(闱即试院、考场)。乡试考中之后,称为“举人”,
社会上又称之为“孝廉”。乡试第一名称为“解元”(元即第一的意思)。如《范进中举》就描写了范进应乡试考取了举人的故事。“范进三两步走进屋里来,见中间报贴已经升挂起来,上写道:‘捷报贵府老爷范讳进高中广东乡试第七名亚元。京报连登黄甲。’”“亚元”原指第二名,范进是第七名而称之为“亚元”,这是报录人故意奉承的说法。中举、意味着士子身份的改变,具备了当“老爷”的资格,这正是范进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因而一旦中举,喜极而疯,吴敬梓用夸张的手法刻划出一个名利薰心,灵魂卑下的仕途中人的丑恶形象。
再高一级的考试是“会试”,应试对象是举人。明洪武十七年规定逢辰、戌、丑、未之年,即乡试后一年举行。因考试在春季,又称“春闱”。这是一场全国性的考试,明代洪武初年在南京举行,后来改在北京。因为是由礼部举行,所以又称“礼闱”,会试中式者称为“贡士”,即把人才贡献给皇帝的意思。第一名称“会元”。贡士须参加“殿试”。会试的考试内容大体和乡试差不多。
最高一级考试是“殿试”,也叫“廷试”,由皇帝亲自主持考试,考策问。殿试分三甲录取,考中者统称“进士”。明洪武四年三月于奉天殿试贡士,这是明代举行的第一次殿试。殿试后一甲三人为“赐进士及第”(甲即等第的意思,一甲即一等),依次称为“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若干人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为“赐同进士出身”。
秀才、举人、贡士都还不是官,只有殿试考中后,由朝廷授予官职的才算官。第一名“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要再参加朝考才授官,朝考燃指名列前茅者任翰林院庶吉士,其他人分别授予六部主事与州县等地方官。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中肄业三年期满后,要举行散馆考试,这次考试连已授编修、修撰的“三鼎甲”也要参加。考在前列的,可以留馆,原来二甲出身者授以翰林院编修,三甲出身者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改任各州县地方官。“翰林”,从明代开始,成为文学之士的专称;翰林院正式成为外朝官署。编修、修撰、检讨等职掌修国史,兼修起居注。一旦被选入内庭,就称为大学士,成为实际上的宰相。因此,人们视翰林为“清贵”的官职。科举考试中特别重视进士科。
除了上述正式科举考试的途径而外,还有所谓“贡生”,即选府州县学中生员之学行兼优者,贡诸京师,升入国子监读书,又称“贡监”。明代分为岁贡、选贡、恩贡、纳贡四种。每年或每两、三年府州县学中选送廪生入监读书的称岁贡。岁贡大都挨次充贡,所以又称“挨贡”。于岁贡之外,考选学行兼优的生员充贡称为“选贡”。遇皇室庆典,根据府州县学岁贡常额,特许加贡一次称为“恩贡”。生员捐纳入监称纳贡。贡生是一种出身,可以得官,也可通过科举作官。
明清两代以时文取士,是当时科举考试的又一重大特点,同时也是科举考试中的最大弊病。所谓时文,或称“制义”,或称“八股文”。文中由破题、承题、起讲、提比、虚比、中比、后比、大结等部分组成。破题共两句,道破全题之要义,承题即伸明破题之意,起讲为全篇开讲之处,提比即起讲后入手之处,虚比承提比之后(后来渐废),中比为全篇之中坚,后比畅发中比未尽之义,大结为一篇之总结。字数规定在四百五十字至六百字之间,过多则不及格。时文又称“四书文”,这是就它内容而言,因为它的题目取自《四书》,而且又须按照经传,代圣贤立言,也就是人云亦云地按照《四书》、《五经》的说法贯串成文。这种文体的源流,可上溯至唐代的帖经墨义及宋代的经义。
时文之弊,从形式方面说,在于规定了文章的程式,应试者必须依样画葫芦,因此成了文字运用的束缚。从内容方面说,所依据的经传注疏都有规定,明永乐中颁行《四书大全》、《五经大全》,永以为式,作文者须代古人立言,所以又成了对思想的束缚。作文者不能自有新意,其结果时文成了无价值的文字
游戏。至于时文因为命题范围狭窄,士子揣摸试题,研读时文选本,摹拟仿作,而束书不观,不求新知,更是明显的弊端。如康有为在《请废八股试帖楷法改用策论摺》中就曾指出:“翰苑清才,而竟有不知司马迁、范仲淹为何代人,汉祖、唐宗为何朝帝者。若问以亚非之舆地、欧美之政学,张口瞪目,不知何语矣。”足见士子只把时文看作是一举成名天下知的“敲门砖”,为了科举而埋首于试帖诗和小楷之中,空疏无用,消磨志气,而无益于天下国家之用。因此有人认为科举以时文取士,是明太祖朱元璋为防反侧,禁锢人民心思材力而欲使天下英雄入其彀中设的圈套,“其心为秦始皇焚书坑儒之心”,意在败坏天下人才。
科举考试因为名额的限制,能考取而平步青云的幸运儿,毕竟少数。与此相对照,则有许多老生宿儒偃蹇不第,困顿场屋的故事。例如清乾隆四十年会试,各省举人中年届九十者一名,八十以上者二十名,七十以上者五名,这些人真是终生消磨在科举考试中了。而且士子应试,进入考场时要受到搜身等侮辱性的检查,斯文扫地;进去之后,局促号舍,关在鸽子笼一般的矮屋中,辛苦异常。如同治六年顺天乡试,“天气暴热,坐矮屋,如蒸笼,病暑者十之五,死号中四十余人”。(戴莲芬《鹂砭轩质言》卷三)蒲松龄也是个怀才不遇,久困场屋的人,他在《聊斋志异》的《王子安》一则中,曾用了七个比喻,穷形尽致地描绘了乡试士子的辛苦和狼狈:“秀才入闱有七似焉:初入时,白足提篮,似丐。唱名时,官呵隶骂,似囚。其归号舍也,孔孔伸头,房房露脚,似秋末之冷蜂。其出场也,神情惝怳,天地异色,似出笼之病鸟。迨望报也,草木皆惊……行坐难安,则似被絷之猱。忽然而飞骑传人,报条无我,此时神色猝变,嗒然若死,则似饵毒之蝇,弄之亦不觉也。初失志,心灰意败……无何,日渐远,气渐平,技又渐痒,遂似破卵之鸠,只得衔木营巢,从新另抱矣。”科举制度对于士子的摧残,由此可见一斑了。清初学者徐大椿写了一首道情,对于明清时代的八股取士作了辛辣的讽刺:“读书人,最不济,背时文,烂如泥。国家本为求才计,谁知道变成了欺人技。三句破题,两句承题。摆尾摇头,便道是圣门高第……案头放高头讲章,店里买新科利器。读得来肩背高低,口角嘘唏。甘蔗渣儿嚼了又嚼,有何滋味?辜负光阴,白白昏迷一世。就叫他骗得高官,也是百姓朝廷的晦气。”(《隋园诗话》卷十二)
隋唐时期:为选拔人才,隋朝祥改衡开创了科举制,唐朝时使它进一步完善。科举制使门第不高的有才能的人可以参加到政权中来,使统治者可以进一步笼络士人,同时它也推动了
教育事业的发展,使唐朝的学校制度完备。
明清时期:明朝和清朝前期,为加强思想控制和
文化专制,科举制演变为八股取士制度。它使读书人只知埋头攻读经书,谨做不讲求实际学问,考中作官的大都成为皇帝的忠顺奴仆,同时它使学校的教育也体现出君主专制的特点。八股取士制度阻碍了社会的进步,成为维护君主专制制度的工具。
19世纪60年代以后,中国出现了西学的高潮,新式学堂不断出现,废除科举制的呼声不断高涨,20世纪初,清政府迫于形势的压力,制订了新学制,并于1905年宣布废除科举歼慧制。科举制的废除并不能挽救清王朝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