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方面,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种工作。他可以发出对联邦机关有
法律约束力的政令,有权选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机关首长(须经参议院认可),以及其他数百名联邦政府高级官员。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宣战权虽属国会,但在一些情况下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经国会授权,总统还可拥有更大的权力。
在立法滑肆逗方面,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两院中各有2/3多数票推翻他的否决,否则该法案就不能成为法律。总统可以向国会提出各种咨文,包括国情咨文、预算咨文、
经济咨文、特别咨文等,建议他认为必须的立法。这是总统影响立法的一个重要手段。此外,总统还享有委托立法权。据此,总统不仅有权在原有的行政体系内进行某些改组,而且有权设立新机构。
在司法方面,总统有权任命联邦最高司法官员。他信卖可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内,但须获得参议院的认可。总统还可以对任何被判处破坏联邦法律的人(被弹劾的人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
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官员。他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须经参议院认可),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2/3多数票的批准;而总统与外国签订的一切行政协定,却不需经参议院的同意。所以雹培,总统往往以签定行政协定来代替缔
1.国会和联邦最高法院
2.各州政府
3.公民权利
4.宪法和法律
议会,国会和他太太
美国实行三权分立,亦称三权分治,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根据美则坦拿国1787年联邦宪法,联邦政府由国会、总统和联邦法院分掌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
国会由参、众两院组成,是最高立法机构,有权弹劾总统和联邦法官;
总统孙搭是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行政高级官员、执行各项立法,拥有
军事统帅权和外交权,总统的行政命令具有法律效力,
总统及其所任命的各部部长不对国会负责,在紧急状态下总统可采取宪法以外的非常措施;联邦法院由若干终身任期的信岁大法官组成,是最高的司法部门,对宪法和各项法案有最终解释权,有权裁决涉及国家和各州之间的重要案例。
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