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答辩一般应根据商标异议的理由来陈述,叙述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并且有理有据。
商标异议答辩时应把握住的要点:
1、抓住重点
将有理有利的方面论述得全面、详细。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2、突出优腊轮势
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李局饥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已在我国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关键。
3、针对性强
被异议人答辩内容不能与商标异议的内容脱节或与异议的内容完全无关,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不着边际的答辩,起不到反驳异议人异议的作用。
4、提供相关证据
有理还必须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有据,不是凭空捏造。
扩展资料:
1、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哪返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2、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3、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标异议答辩
什么是异议?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岩指升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被异议了怎么办?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代理粗老机构,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因而,当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书时,申请人需要保持冷静,即使做好异议答辩,和代理机构共同努力力求答辩成功。
异议文件中可以看出具体是哪个人或哪家企业对商标提出的异议,当遇到知名品牌提逗运出的异议,申请人也不必惊慌,根据异议理由逐一分析攻破,如何破解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
被异议商标已经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初审,说明该商标从一定程度上讲是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比如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以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不属于近似商标。
2.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行业不同
知名品牌异议他人的商标,很多情况和所属行业不一致。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服务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服务在服务内容及方式等方面有明显的差别,不属于类似服务。服务不同,或使用产品不同,消费或服务对象明显不同,因而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并无关系。
3.异议人谎称被异议人模仿抄袭
个别异议人异议他人商标时,异议人的代理机构惯用一些说辞,如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模仿其驰名商标以及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和不良社会影响。但异议人提供的这些证据往往是不足的或者虚假的,被异议人莫被此项说辞蒙骗。
4.异议人是否是恶意异议
异议人有些为恶意异议,即出于不正当的目的利用商标异议程序阻止他人的商标及时注册。众所周知,一旦初审的商标被他人异议,至少要增加10个月的时间,延长了商标不受法律保护的空白期。针对此项情况,被异议人更应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5.提供有关该商标的一些证据材料
如申请商标的设计理念;含义;发展历程;加盟店;公司招牌,加盟商门头等任何使用商标的地方;销售发票,纳税申报证明;广告合同,宣传单页手册;公司促销或其他推广宣传活动资料等。
6.专业的团队做专业的事情
最重要的一点,异议答辩需要有专业的团队去做。由专业强大,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安排专人去撰写案件,做好异议答辩程序。代理机构通过答辩针对异议理由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尽可能让自己申请的商标获准注册。商标异议只是对商标局实质审查工作的补充,但并不说明国家商标局的实质审查工作全部错误,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因而广大企业更应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工作的完成自然需要一个专业的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