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部门是怎么销毁不合格进口食品的?

“近日国家质检局最新公布的一期进境不合格食品名单,其中,德国产的泓乐幼儿配方奶粉(1段、2段、3段)以及泓乐较大婴儿配方羊奶粉由于标签不合格被销毁,总量达9.63吨。”
我想知道9.63吨奶粉是怎么销毁的,焚烧?掩埋?
我觉得挺可惜的,还有好多地区的人没有牛奶喝,如果问题不大,销毁了真可惜。
如是不合格的产品,我们含租都必须经过正规途径进行销毁。一败码般是有谈枯兆专门部门把它送到指定地点进行焚烧,并出具销毁证明。
如只是标签不合格,可以整改的,一般不会销毁。但是标签上的内容告诉我们,其奶粉的成分有问题,并含有中国禁止的内容物,是很定要销毁的。别可惜它,毕竟吃了要害人的。“三鹿”事件难道这么快就忘记了吗?!
1. 烧毁;2,深埋。
销毁的方式一般是破坏包装,扔到垃圾桶正让知

具体情举消况具体的做法不同。

有问题的奶粉当然不能喝了,像三鹿一样,你敢喝吗,

人家检验检疫的职能之一的,就是要监管食品安全啊,如果说觉得滑毕可惜了就不销毁,那造成的危害由谁来负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