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所述情况不详
仅凭楼主所述,左转往车辆负全责。
当该路口绿灯时
《道路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38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仔坦:
(一)绿闷亮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
第51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念罩桐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转弯核猜让直行,所谓让,就是不影响直行通行,不能让其刹车甚至减圆氏伏速。
如果谁先到,谁先行,或者谁过去一半谁就有权力先走。橘携。 那让行规则,也就是一纸空文。。
大家争先恐后,不但容易发生事故,也容易堵车。。这不是让行规则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