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家在南京,正面临拆迁,亲戚身体常年生病,以后需要卖房治病.我想了解一下:如果是
经济适用房要急需卖掉的话,政策上有什么限制性规定?如果是拆迁安置房又如何呢?
经济适用房需昌山改要五年以后才能上市,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是所耐判谓的买地钱,政府有优先收购经济适用房权利,但回收价格较低。拆迁安置房如果是
房地产开发商行为,是对拆除你原有房屋的补偿或者叫置换,你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办理全产权房产证,如果你非常着急用钱可以不用等房子完全办好,而只将享受置换的新房的权利卖给开发商或者需要房子的人,这个是不受限制的,但最好在签订合同后去公证一下。如果拆迁行为是政府,政府将拆迁后的土地用于公益事业,就要看你原房屋的产权了,如果是全产唯辩权就应给给你置换全产权的商品房,如果是村产(集体土地上盖的,村民所有的)则政府一般按照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对待,各地的不一样,你最好到房管局咨询一下。
这两种房都所政策性住房不能直接卖。经济适用房要满五年才行
即根据适用房必须满五年才能上市交易。拆迁安置房一般情况下都可以随行就市,少数地方有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