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知识 高利贷小知识

今天给各位分享借贷小知识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高利贷小知识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高利贷小知识

1.小知识:民间贷款利息是多少利息超过多少属于高利贷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前述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2.小知识:民间贷款利息是多少利息超过多少属于高利贷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前述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3.民间借贷高利贷有哪些知识

一、高利贷的利息是多少?高利贷的资金价格都是指1元钱一个月的月息,一般是1毛,接近120%,比5.31%(2008-12-23贷款利率)左右的银行借贷(年)利率至少高出14倍。

二、放高利贷属于犯罪吗?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4、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5、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4.高利贷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1、双方约定了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民间借贷中私人放高利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24%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36%则不受法律保护。???? 2、双方约定不明如果自然人之间对利息约定不明的,法院不支持期内利息。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法院应综合考虑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也就是由法院认定最后的利息,一般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3、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对于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不被法院支持。

对于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均不支持;但超过36%红线部分利息法院始终支持返还。。

5.想死不怕死,欠下巨额的高利贷

1、家徒四壁。见过不少借高利贷的年轻人,为了偿还高利贷的债务,通常需要举全家之力偿还。那些贷款金额小的,还能及时止损,那些贷款金额大的,有些父母即使变卖掉房产,也不一定能偿还完。

2.跑路。第一次借高利贷的时候可能是想赌一把,觉得还能东山再起,但不少人借第二笔第三笔的时候,就会对贷款的数字变得麻木,一些人心里压根就没想着要还,还不起的结果是跑路,但不幸的,最后可能受累的还是家人。

3、被疯狂催收。做高利贷这门生意的人,也不是善茬。你敢欠钱不还,他就敢暴力催收,短信、电话、派人24小时贴身跟随,甚至暴力殴打借款人,这些在不同的社会新闻里都能见到他们的身影。今年8月份,河南一男子因欠下高利贷无法偿还,结果当着警察的面跳楼自杀了。

当然,遇到高利贷暴力催收,你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应该及时与警方、律师取得联系。在法律上,高利贷并不受法律保护,年利率超出36%并不被认可,你也可以据此与其协商利息调整。

相关知识:信用卡逾期不还会坐牢吗

如果在到期还款日后持卡人没有全额还款且未选择最低还款额还款,银行一般采取的下列措施:

1、给信用卡逾期者打催缴电话或者发催缴信。

2、逾期超过6次且有一次逾期不还就会被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银行会冻结逾期不还者信用卡账户,将逾期者加入黑名单,欠款记录可能被反馈至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导致持卡人无法正常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等。

3、如果信用卡逾期金额较大(本金10000元以上),逾期三个月以上,并且银行催收两次仍然没有还款,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的,会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会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在判决前可以及时还清全部欠款,可以减轻和免除刑事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就算是没有钱了也不能向高利率借款,可以向银行申请相关的贷款,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6.高利贷有哪些套路

放贷者设置的套路,就是为让借款人越欠越多,而常见的套路有4个。

诱惑借款:借点短钱,利息不会高?“一般起借金额不高,但是会让你越借越多。”这种套路经常出现在学生群体中,为了诱惑大学生借款,放贷者一般提供的金额起初只有3000-5000元,期限较短。

这样基本年化利息高,但短期内的利息金额不会高,学生一般不会太敏感。但加上手续费和各类费用,实际利息非常高。

砍头息,坑你没商量砍头息是民间金融业内的行话,指的是放高利贷者或地下钱庄,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这部分钱就叫做砍头息。比如,出借人借给借款人10万元,但在给付借款人款项时直接把利息2万元扣除,只给借款人8万元,而借款人则给出借人出具了10万元借据,即借据记载的数额大于实际借款数额。

还不起?给你介绍门路去平账如果你还不起?放贷人还会给你介绍门路带你去平账。“平账”即由另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偿还第一家公司的钱,借款人再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

为了“平账”,借贷公司会甚至故意让借款者违约,比如还款时借故到外地,让借款人无法联系到;或是违约的条款设置得非常苛刻,比如“逾期还款”的时限是按小时甚至分钟计算,债务就翻着倍地往上涨。规避法律风险,留有一手为了规避法律风险,这些高利贷机构往往留有一手。

比如,在借款过程中,因为法律不保护高利贷,他们往往会骗借款人前往银行转账取款并拿走现金,留下银行流水作为证据。比如与借款人一同到银行转账,他们先将欠条上允诺的金额20万元打入借款人卡中,接着让借款人取出,然后拿走其中的10万元,而借款人却没有拿到还款单。

最后借款人实际到手的钱只有10万元,但是银行流水却显示有20万元进账。

7.高利贷都要什么资料

一、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二、高利贷的判定以法律支持的利率为标准,超过法定标准的不予保护。三、关于利息合法性与高利贷的确定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来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建议最好别借高利贷。

8.高利贷有哪三大特点

高利贷的三大特点: 1、利率高高利贷的利率一般年利率在36%以上,借款100元,一年要支出36元以上的利息。

个别的利率可达100%至200%。我国历史上高利贷年利一般都达100%,而且是“利滚利”,即借款100元一年后要还200元,如果到期不能归还,第二年要还400元,第三年就是800元。

高利贷之所以有这样高的利息,是由当时的经济条件决定的。由于前资本主义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劳动生产力水平低,生产规模小,小生产者一般都经受不住意外事故的冲击(如天灾人祸),一旦遇到意外事故,就无法维持原来的简单再生产,无法维持生活。

在这样的情况下,小生产者(农民和其他小手工业者)就不得不向放高利贷者借钱或实物,以维持生产和生活。放高利贷者正是看到了借者为了维持生存这一点,就无情地抬高利率。

如果借钱的人不是为了生活和生存,而是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那样,借钱是为了投资,获取利润,那么贷款的利率高了,使得投资的利润大部分或全部被高利贷的利息侵吞,借钱的人就不借了,贷款的利率自然也高不上去。高利贷借者除了小生产者以外,也有一些破落的奴隶主和封建主,他们是为了维持奢侈的生活,其利息是最终要转嫁到小生产者身上。

高利贷的债权人主要是商人,特别是货币经营商人、奴隶主和地主。 2、剥削重高利贷的利息来源于奴隶和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及一部分必要劳动。

小生产者借用高利贷所支付的利息,是他们直接以自己的剩余劳动或必要劳动产品支付的。奴隶主和封建主借用高利贷所支付的利息,同样是奴隶和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或必要劳动产品。

因为奴隶主和封建主不劳动,他们所支付的利息,归根到底是对奴隶和小生产者的压榨和剥削。由于高利贷利息来源不仅要包括劳动者所创造的全部剩余劳动,还包括一部分必要劳动。

这与利息只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的资本主义利息比较,其剥削程度更重。 3、非生产性前面已经提到,高利贷的借者,无论是统治者还是小生产者,他们借用高利贷主要用于非生产支出。

统治者借高利贷主要是为了维持其奢侈的生活,小生产者借高利贷是为了其基本的生活需要。这与资本主义借贷资本的用途以及社会主义信用资金的用途有着明显的区别。

借贷是什么意思

一般指向人借用钱物,或者指簿记或资产表上的借方和贷方。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应答时间:2021-12-3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防借贷小知识

1.民间借贷的小知识有哪些

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用于生产、生活的借款行为,借款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五种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2.有关贷款的法律常识

按照合同的规定对贷款资金支付进行管理和控制。个人贷款资金一般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但是个别情况除外:如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等。

同时应注意: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贷款后的管理情况

贷款后,贷款人要对贷款资金使用、借款人信用和担保情况进行跟中监察和监控。

同时经贷款人同意,可根据情况展期:例如一年内的个人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3.谁能告诉我贷款的基本常识

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贷款额度:借款人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第三方保证或具有一定信用资格后,银行核定借款人相应的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质押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提供的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确定。

3.贷款期限:抵押额度的有效期最长为5年;质押额度的有效期届满日不超过质押权利到期日,最长不超过5年;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的有效期为2年。额度有效期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借款人同时申请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中两种以上额度的,建设银行按照期限最短的额度核定借款人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额度有效期。额度有效期截止后不允许继续支用剩余额度。

4.贷款利率:按照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5.担保方式:以建设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信用的方式。 6.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3)借款人贷款偿还能力证明材料。

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4)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5)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6)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7)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的评估报告(8)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办理渠道及办理流程 1.办理渠道:通过建设银行开办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分支机构办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在部分大中城市,建设银行设立的汽车金融服务中心专业办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中心也是汽车贷款的专业受理机构。 2.办理流程:①受理。

经办人员向客户介绍建设银行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申请条件、期限、利率、担保、还款方式、办理程序、违约处理及需要借款人承担的各项费用等情况,对借款人的借款条件、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②调查。

调查人员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合理的手段对客户提交材料的内容真实性进行调查,评价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③审批。

由有权审批人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抵押情况、质押情况和保证情况,最终审批确定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和额度有效期。④发放。

在落实了放款条件后。客户根据用款需求,随时向银行申请支用额度。

⑤贷后管理。贷款行应按照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及保证人的收入状况、贷款的使用情况、抵(质)押物价值变化及性能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有书面记录,并归档保存。

实行保证或信用方式的应对保证人或借款人的信用和代偿能力进行监督,并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提供协助。⑥贷款回收。

贷款行根据借贷双方在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日期,从约定的还款账户中扣收。借款人也可以到贷款行营业网点偿还贷款。

一、抵押贷款 1、抵押物: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自有产权房屋,已具备“房产证”。 2、抵押流程:(1)持房产证到产权房屋所在区县房地局询问该房产是滞可以办理房产抵押登记;(2)如得到可以办理的确切答复,持“房产证”及有关个人资料到建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办机构办理抵押贷款申请;(3)建行指定房产评估机构对申请人提供有自有房产进行评估,并提交房产评估报告,按评估价值的3‰收取手续费;(4)建行协助申请人办理房产保险手续及相应的贷款审批手续,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评估价值的70%,并与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5)借款人持房产证、借款合同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机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6)抵押登记办妥后,建行方可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储蓄帐号中。

二、质押贷款 1、质押财产:借款本人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权利凭证,包括:(1)有价证券。包括北京分行代理发行的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债券(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质押的除外);(2)北京分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库券(1999年以后发行的);(3)北京分行签发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和定期一本通存折;(4)北京分行认可的其它合法、有效的权力凭证。

2、质押流程:(1)持权利凭证到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办机构申请质押的贷款;(2)核质押权利凭证,并对符合条件的进行质押登记;(3)建行收妥质押权利凭证,进行贷款审批手续,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质押权利凭证面额的90%,并与审批同意发放贷款的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4)建行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储蓄帐户中。三、组合贷款借款人可以抵押或质押权利凭证申请同一笔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贷款额度按两种担保方式允许发放的贷款额度累计,贷款流程同上。

四、信用贷款 1、借款人以本人信用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建行根据借款人资信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为人民币60万元。 2、借款申请人提供资料(以下资料均为能够提供则提供)。

4.如何防范贷款陷阱

1.首先,避免借高利贷,利率超过银行数倍、到手现金“打折”、高额罚息、利滚利等霸王条款,一定要谨慎对待 2.其次,贷款金额切勿过大,不能超过自己的承受能力,一定要有盈利稳定的投资项目和资金来源来支撑还本付息。

3.第三,收集借款证据和信息,在对簿公堂时不被动。无良小贷公司往往会将违法犯罪行为伪装成“民间借贷纠纷”,而且其证据链条看起来十分完备,在打官司时有备而来。

4.第四,万一急需用钱而金额并不大,可以向亲朋好友请求支援,小贷公司收取的利息一般较高,还款能力不强的人群最好少涉足,譬如在校大学生、刚入职的年轻人、低收入的老人等。最后,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切勿借钱高消费,拆东墙补西墙,甚至是赌博扳本,那样就会走向一条不归路。

5.防火小知识

1、基本要求:小学生不得玩火。一是不得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二是不得随意点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三是不得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更不允许将点燃的鞭炮乱扔。在火灾现场,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坚持先逃生的原则。

2、火灾的处理办法

家中起火,不要慌张,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果炒菜时油锅起火,迅速将锅盖紧紧盖上,使锅里的油火因缺氧而熄灭,不可用水扑救。

房间内起火时,不能轻易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形成大面积火灾。

纸张、木头或布起火时,可用水来扑救,而电器、汽油、酒精、食用油着火时,则用土、沙泥、干粉灭火器等灭火。

若火势已大,必须立即报火警。被火围困时,应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脱离险境。如俯下身体,用湿布捂鼻。

3、发生火灾应如何报警?

如果发现火灾发生,最重要的是报警,这样才能及时扑救,控制火势,减轻火灾造成损失。火警电话的号码是 119。这个号码应当牢记,在全国任何地区,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的电话号码都是一样的。格根据这个号码,每年的11月9日,被确定为消防安全日。不能随意拨打火警电话,假报火警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在没有电话的情况下,应大声呼喊或采取其他方法引起邻居、行人注意,协助灭火或报警。

4、遭遇火灾如何正确脱险?

遭遇火灾,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

1)一旦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另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湿衣服、用温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再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的,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延缓火势蔓延。

5)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的通道。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6)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时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然后再顺窗滑下,要尽量缩小下落高度,做到双脚先落地。

7)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8)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6.民间借贷的基本常识

担保公司的收益率比银行存款高很多,国家支持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括利率本数),只要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国家就是支持的。

民间借贷可否预扣利息?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借款数返还并计算利息。

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是不是承当保证责任?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对债务的实行没有保证表示的,不承当保证责任。在借贷合同纠纷中,保证人如何承当责任?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当责任;债务人不能实行债务的或债务人着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当连带责任。

7.避免借贷纠纷要注意哪些

第一、核对身份。

问清是个人还是其单位借款。如债务人身份不明,在诉讼中,就有可能在单位借款与个人借款之间相互推诿,给实现债权带来麻烦。

同时,最好能留下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防止日后可能诉讼而不知对方基本情况。第二、问清用途。

《民法通则》规定,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事行为无效。所以,问清用途很重要,若明知借钱是用于赌博、诈骗等违法活动,不仅可能血本全无,还要赔进罚款。

第三、摸清信用。要从平时交往中出手是否大方,用钱有无计划,有无正当收入等细节综合分析估价偿还能力和信用度。

对一时急需如看病、上学、建房等有偿还能力的尽可放心地借。对出手大方、花钱无度、不守信用者坚决不借。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即使诉讼,穷尽法律措施,没有偿还能力,最后也难以执行到位。第四、提供担保。

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为保险起见,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或第三人为保证人,数额较大还可公证,在借款人提供担保时,如是房屋、车辆或记名债券、股票、定期存折,在仔细审查证件有效性的同时,要到有关部门登记。

第五、定好还期。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按约定;没有约定的,随时可请求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分期返还。

不约定归还期限虽可随时要求返还,但却让借款人有了拖延的机会。出借时约定还期,有利于及时偿还。

第六、签订民间借贷欠条。一旦借款人否认,难以举证,诉到法院也是败诉。

所以,要订立书面协议或写借条,写清双方姓名、住址、借款数额、借还款时间等合法内容。同时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并亲笔签名,最好有人在场见证。

第七、莫贪高利。高利、利滚利,借款人往往以高利息为诱饵借款或非法集资。

根据相关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借贷利率,因利率发生争议可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第八、及时追要。到期不能归还,一定要及时追要。

如仍不能归还,则要及时起诉。因为,《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为2年。

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无法讨回借款。

8.如何防范借高利贷的风险

一直以来社会上都有高利贷相关的传说,很多人也听过高利贷机构恶劣的追债手段等等,一直非常的害怕高利贷。

但是自己不小心借到了高利贷或是迫不得已的借了高利贷,人们就希望能够防范风险。关注,了解更多知识。

一、如何防范借高利贷的风险首先,要增强民间借贷的风险意识与守法意识,从法律层面引导规范正当民间融资行为。其次,要进一步倾斜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覆盖与优化金融服务,减少或铲除高利贷生存土壤。

第三,要引导民间借贷从“地下”走到“地上”,使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积极推进民间借贷引导与规范性建设,先行先试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对民间借贷的利率、渠道、规模、用途等建立信息跟踪;并进一步向信贷征信系统登记转变,最后实施报告备案制。

坚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净化民间借贷秩序。第四,要加强中介监督。

建立非持牌融资、垫资、配资、转贷服务等金融中介与活动的监管中心,将种类繁多的融资中介及其活动都纳入监管。第五,要建立民间借贷“黑名单”制度,对扰乱市场秩序的专门高利贷者实行民间金融市场禁入。

二、哪些借贷属于高利贷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

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高利贷是容易产生风险跟各种严重的后果,特别是高利贷追债手段可能会让借款者痛不欲生,建议你无论如何都不要去借高利贷。

对于防范借高利贷的风险手段或是面对高利贷该怎么样***,建议你点击在线咨询系统找律师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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