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我是一个幼儿园合伙人,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其中一个合伙人,同时也是作为法人的人,她现在实际已经不占股份,合伙人一共是3个人,一个我,一个她,一个她婆婆,当时她以借给她婆婆12w,借给我25w,她自己没有拿钱,我和她婆婆承诺给她是她在幼儿园负责教学,我俩给她20%的股份,但是实际上她没有在幼儿园负责教学,现在是不是她的那20%我和他婆婆就应该给收回来,她现在想以她的名义将幼儿园转让,她是否有这个权利,当时她借给我的钱,我给她打过欠条,但是因为资金问题,现在没办法一下子还给他,她就说如果我不现在不还给她,她就把幼儿园她当时借给我钱也就是那25w所占的股份,收回,请问她是否有这个权利,还有就是他是否有权利出售传让幼儿园他所谓占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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