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计算该企业应交所得税,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某企业2009年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应开支业务招待费60 000元,
全年实际开支业务招待费100 000元,当年违约罚款5 000元。年末,
按会计核算原则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 000 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
所得税已缴纳。假定本企业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简戚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超过税拦竖陵法规定标准的广告费、业务招待费、滞纳金、罚款、罚金)-纳税调整减少额(为弥补亏损、国债利息收入)=1000000+(100000-60000)+5000=1045000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纤亩率=1045000*25%=26125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61250
贷:银行存款 26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