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
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区别是什么》??有人知道吗?
小产权房: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宅制度改码缺兄革的通知》,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内,可以按标准价出售。职工购房后另外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从这里可以看出部分产权和全部产权的一些区别。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产权是强调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而对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行使则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
“小产权房”不是
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们在
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迟袭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扮咐2011年11月,《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政策发布,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2012年2月,国土部发言人表示将于2012年试点清理小产权房;3月份,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对清理原则进行了解释。
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在现实中往往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以新农棚培消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因此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
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中消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链知、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简单地说经济适用房可以称为有购买限制条件的商品房,不同的
地区有不同的购买条基尺信件和转让条件。其土地、建设、规划手续合法。
小产权房一般使用集体所有制土搏轮地、军产土地及其他非城镇土地建设,规划手续和建设手续均不完整或困伍缺失,没有产权,不能进行合法的房屋产权交易,一般只能做所谓的合同转让,权益不受保护。
区别是土地使用权。
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经济适用房:国土划拨。商品房:国土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