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收不回来,老板说要做管理费用可以吗,要怎样销账,要准备什么资料?

应收账款20万左右、预付账款10万左右,但都收不回来,一直挂账上好久了,老板说做管理费用、让我写销账证明可以吗,要怎样销账,要准备什么资料,还是什么证明,就单单是销账证明可以吗,只是让老板签个字,我就做凭证冲掉,这样合法吗?税局的人会不会来查,问我们的管理费用怎么这么大,还是什么之类的话,到时要怎样应付?还有我们的应收、预付分得很细,几十间公司,要分开几张凭证来写?销账证明怎样写?急用,小女子刚毕业刚接手,什么都不懂,其他财务人员也离职了,让我压力很大,希望有心人士能帮我解答,谢谢了。感激不尽。
销账证明要谈耐弊业务的写,领导(总经理或法人)签亩喊字批准,财务再做账。估计你们也没提坏账,就直接转入营业外支出吧。等年终汇算清缴的时候,如果想在税前扣除,就按照财产损失认定的有关规定准备材料(对方破产的有注销、破产的证明;涉及法律诉讼的,有判决书,你们败诉的含族直接用判决书,你们胜诉的还得提供法院的中止执行裁定书,表明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找不到对方的),要是不属于上述情况,就直接调增纳税吧。

至于你要计入管理费用是不对的。另外,你要是调增纳税,税务一般不会追问,但你要在税前扣除了,以后税务来检查,还拿不出我说的那些资料,你们老板就只能吃不了兜着走了。
解释得很详细了,学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