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月1日后,已与公司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一个一年;另一个是三年。这是第三次,公司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可是又是一个三年的合同。 我没有主动提出签固定期限,公司为什么会这样做? 我想签无固定期限,但我又不想与公司搞僵。 其实,我02年就到公司工作了,到今年马上就连续工作10年了。 我该怎么办?急盼高人指点。不好意思,只有20分。 非常感谢!!
请问高人,公司回避签订无固定期限最好的方式有哪些?我知道了他们的想法才好应对。谢谢!
如果公司和你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你是有嫌蠢权利要求签订无指含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是这个权利您的自己主张。但是您没有主张。
但是还有一点是,您马上在公司连续工作十年,也是有权利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我现在的意见是你可以在下个合同结束芹逗陪后直接跟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不想搞僵就继续在公司做啦,等到和公司闹矛盾或者笑薯公司不再续约的时碰羡者候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按规派森定支付
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
1、公司应提出签无固定的,如果你不签再以答返协商结果为准。可能是公司没有搞清楚呢?
2、建指举培议咨询一下人事,间接的提出,当作不清楚了解情况唯唯,看答案再作决定。
3、其实这样的做法是对公司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