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法人代表有什么责任

假如我是一个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同时也是股东之一,如果我公司申请破产后资不抵债,我在公司的股份占了21%,同时身边没有钱用来还债,会不会被强制要求出售自己的不动产啊,车子之类的来抵债啊?同时破产期间,会不会对法人代表有什么人身的限制?如不能出国,不能离开某个地方,或去香港之类的限制

1、如果企业破产且法人代表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迅含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导致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来承担,而应由法人自己承担。如果昌闷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耐昌弯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没有责任也没有限制纯伏,但是会不让你注销,偿清债务,比如注册资金100万元,那你得赔100万,注册资金10万,你得赔10万,注册资金越少,破产注销时做早携赔的钱约少,占股21%,就睁毁地赔注册资金的21%出来抵消债务,不然不得注销
有限责任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且用企业法人现有合法的资产承担债册模务,对于人身限制倒是没州蔽缓有一般只有涉及刑事案件才有人身自由限制,想了解更多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并扰http://baike.baidu.com/view/277496.htm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不会!有限公司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