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效力


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可以说是很大程度上比某些咐枣具体法条还靠得住,所以司法解释必然是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司法解释本身就是最高院对于各级法院判案的一个规定,所以各级法院在审判案件是当然会依照其解释进行。
另外,国务院的意见,只能算作一般规范性文件,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或者你的意思是国务院的规定,这个算行政法规,这是国务院行政立法权的一项,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从法律效力上讲,行政法规高于腊薯部门行政规章,部门行政规章高于一般行政规范性文件。由于法律效力的差异,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也采取了不同的处理原则: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国务院部、委根轮简者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至于规章以下的一般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仅具有参考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芹渣。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

司法现实中,对于案件是五花八门的,而我国的法规是粗线条、也不可能面对棚虚每一个具体主导性细节的;所以就要请示具有法定权力的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依法对具有普遍性案件细节、对下属法院、法官审理进行指导性、具有司法效力的解释。

广义上是指,每一个法官审理每一起案件,都要对法律做出理解,然后才能够具体适用。因嫌和悄此,必须对法律做出解释,才能做出裁判。由最高法院对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出的解释就是司法解释。中国的司法解释有时特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所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


律师解答:
司法解释,法律解释的一种。属正式解释。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说明。对某一案件在适用法律上所作的解释,差哪只对该案件有效,没有普遍约束力。最高法院所友行作的解释,对下级法院通常具有约束力。违背宪法好庆哗与法律的司法解释无效。
2010年,中央政法委员会曾下发文件对司法解释的局顷指效力作出过明确界定:“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具有普遍效力的法律适用方面的文件”,“是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统一适用的执法办案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既然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就应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有关执法、司法桐配机关都应一乎孙体遵循。
复函不属于司法解释,但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过不及司法解释广泛。
因为司法解释相当于最高法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梁梁会制定的法律及规范性文件在司法实务领域中具体含义的阐述和下级法院在对法律理解性问题及具体操作中请示的批复,具橡拍运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普贺芹遍适用性,各级法院必须执行。